审判琐记:找到那个话事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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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期内容:庭外闲语:从现在起,提升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!】
橙子是一位家事法官,审理的家事案件也有几年的时间了。依据橙子的经验,家事案件往往涉及两个家族,庭审时,当事人会来,当事人的父母往往会来,有时当事人的其他亲属也会参与,这些人往往架秧起哄煽风点火,表现得比当事人还激动还极端,很容易就激化矛盾,严重干扰庭审。因此橙子有这样一个习惯,就是庭审时尽可能做到不公开审理,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统统赶到法庭之外去,如果当事人的父母不是代理人的话,也请出法庭,让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直接对话。
当然,凡事都不能绝对,橙子往往对一类人参与庭审是非常宽容的,这就是话事人。
话事人这个词最近用的比较多。话事人是一个汉语词语,实为粤语用词,"话事"是“决定”的意思,“话事人”即是“可以决定的人”。按照北方人的说话,就是一家之中可以拿主意做决定的人。
家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,往往伴随着情绪安抚、矛盾化解、财产分割等等,看起来这些事项是当事人密切相关,应当由当事人自主决定,但很多时候并不是这样,这个时候,需要法官尽快找到那个话事人。
为什么有的当事人做不到我的事情我做主?
有的是性格原因。
有的当事人性格不够果断,往往依赖别人做决定。例如有的当事人对父母依赖较大,从小到大都是父母给拿主意,所谓的妈宝,即便结婚后也是如此,因此是否同意离婚?分割财产时能够适当让步?这些问题都需要父母给做主。因此,这时候父母就是TA的话事人。
有的是经济原因。
家事案件分割财产时涉及到补偿问题,特别是涉及房屋等高价值财产时,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,给对方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补偿都是屡见不鲜的。很多时候当事人是拿不出这些钱的,需要亲友的经济支持。
我曾审过一件离婚纠纷,男方的话事人是他的大姐,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男方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,但又拿不出足够的财产补偿对方,他的大姐做事很果断,同时又有经济实力,因此最后这件案件的调解阶段,实际上是男方的大姐和女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直接对话,协商补偿的数额问题。
有时候律师会是当事人的话事人。我曾在审判琐记:李国庆、俞渝撕成这样,算是离婚的哪重境界?一文中提到一个案例,双方的当事人和两家交往很深,当事人对律师非常信赖,庭审到了最后,橙子干脆把当事人请出了法庭,和双方律师一起拟定了调解方案,然后律师再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,最后案件调解结案了。
还有的案子更加另类,据我观察诉讼本身是由案外人劝导原告发起的,例如审理一件离婚纠纷时,我发现作为原告的男方,话事人居然是他的一位男性朋友,原告似乎非常依赖这位朋友,调解时总要到法庭外和这位朋友协商,我问女方他的这位朋友的情况,女方也说不出太多,只是说男方被这位朋友带坏了,是位酒肉朋友。不过原告经过和这位朋友的协商,案件最后调解结案。
因此,审理家事案件时,诉讼目的和诉讼请求是两回事,当事人和话事人也同样是两回事。庭审中,可以通过对当事人的观察和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到话事人的线索。因此,审理民事案件特别是家事案件,要尽快找到话事人,因为很大程度上,找到话事人,就相当于找到了化解纠纷的钥匙。